2012年11月24日,澳大利亚政府宣布了一项商业创新和投资签证项目中的一种新签证类型:重大投资者签证。
申请人必须:
•递交移民意向,并且收到申请签证的邀请。
•通过州政府或者领地政府提名
•对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至少投资500万澳元。
申请人不需要满足打分系统的评估,没有年龄上限的限制及英语要求。此签证类型要求申请人在持有商业创新和投资(临时)188签证的四年时间内必须在澳大利亚居住达160天。
签证持有人还可以将其临时签证延长两年,最多可以允许延长两次。
在2013年10月21日MIA年会上,移民部长Scott Morrison先生对重大投资者签证的未来做出了点评。
移民部长表示政府对于该项目持积极态度,并且有强有力的计划来推动该项目,因其能吸引重大投资来刺激澳大利亚的经济、增加就业机会并且增加收入。
Morrison部长提到,他要删除该项目中模糊的,多余的那些条条框框,把所有让人迷惑或者不确定的因素都移除出去,这样就能加快重大投资者签证的审理速度。
他还特别提到他会带着新的观点来重新审视重大投资者签证项目的投资标准,那就是需要更灵活的渠道来增加用于创业、小型和中型生意的资本。
部长认为该项目并不是简简单单投资500万澳元到澳大利亚,而是为澳大利亚提供投资者。这些投资者不仅能够投入最初的资本,还能持续为澳大利亚生产财富。
移民部长提到,重大投资者签证项目的居住时间要求也应该着眼于副申请人以及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因为”我们发现,家庭能让他们在澳大利亚稳定下来。”
对于该项目的任何改变都会经过政府的深思熟虑之后才会推行,不过在审理时间上已经有一个大的进步了。
澳大利亚移民协会MIA能怎样帮助潜在的申请者:
如果要获得重大投资者签证,您必须通过注册移民代理来申请。在澳大利亚,移民代理必须在移民代理注册管理办公室(MARA)注册。
通过该链接可以轻松找到富有经验的注册移民代理: http://mia.org.au/.
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
符合重大投资者签证要求的投资项目包括:联邦、州或者领地政府债券; 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监管且投资于澳大利亚的管理基金;对于澳大利亚的私营公司进行直接投资。
签证申请人可持有上述任一类别的投资,也可更换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前提是必须符合所 规定的再投资要求。
投资及持有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由申请人单独或与其配偶或事实伴侣直接共同投资持有;或
•通过全部发行股归申请人单独或与配偶或事实伴侣共有的公司;或
•通过托管人与受益人包括申请人或其配偶或事实伴侣的有效托管基金。
SkillSelect
SkillSelect是一项在线服务,它让有意移民澳洲的技术工人、商人或者投资者在申请技术签证前,于网上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提交移民意向表达(Expression of Interest ), 让与特定签证类别相匹配的有关个人信息记载在该系统上。
商业创新和投资(临时)签证的申请人需要在澳大利亚登记其投资计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旦通过州或者领地政府的提名,他们将收到澳大利亚政府的邀请进而落实申请签证。
请参考: www.immi.gov.au/skills/skillselect/
由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 监管的基金
针对重大投资者签证的ASIC监管管理基金,是指由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监管且符合 《2001年公司法》规定的管理投资计划。该基金的任何发行权益,不得在金融市场上交易,且在《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范围内经营。
对ASIC监管管理基金的投资,包括通过”投资者导向组合服务”(Investor Directed Portfolio Service)的任何投资。
ASIC监管管理基金的投资必须符合移民部长以法律文书方式书面指定的投资类别,方可作为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
这些类别包括:
•澳大利亚基础设施项目
•澳大利亚存款吸纳机构持有的现金
•联邦或州或领地政府发行的债券
•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和信托基金的债券、股票、混合型证券或其他公司
债务
•澳大利亚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或定期存款
•澳大利亚房地产 ;以及
•澳大利亚农企业。
管理基金必须面向普通大众,且基金管理人必须在1413表上提供合规声明,声明其业务仅限于 部长以法律文书方式书面指定的澳大利亚投资类别。
对澳大利亚私营公司的直接投资
对澳大利亚私人公司的直接投资,必须符合如下标准,方可作为”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
•公司必须在澳大利亚真实经营符合条件的生意
•申请人必须获得公司所有者权益
•公司必须在ASIC注册登记;以及
•公司必须持有澳大利亚商业代码。
更多相关信息
请登陆: www.immi.gov.au/skilled/business/whats-new.htm
电子邮件: business.innovation@immi.gov.au